據報道,3月30日,菲律賓外交部在馬尼拉舉行新聞發佈會,菲外長德爾羅薩里奧在會上發表聲明,稱菲方按照中菲南海爭議國際仲裁庭《程序規則》的規定,已於當日向仲裁庭提交了訴狀。對於菲律賓的做法,國內外相關專家學者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紛紛表示,菲律賓的做法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仲裁在法律上並不具有約束力和強制力。
  2013年1月,菲律賓將中菲南海爭議提交國際仲裁;2014年3月30日,菲律賓向仲裁庭提交了所謂“訴狀”。這種單方面提起並強推仲裁的錯誤做法,受到國際法和國際問題專家一致批評。本報記者採訪的專家紛紛表示,中方對此堅持不接受、不參與的立場,有著充分的國際法依據。菲方應充分認識到南海問題的複雜性和敏感性,儘快回到通過談判協商解決爭端的正確軌道上來,不要給兩國關係帶來進一步損害。
  專家解讀
  通過仲裁挑起爭端 菲欲從中非法謀利
  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副所長賈宇對本報記者表示,無論如何包裝,菲律賓所提仲裁都與領土主權和海洋劃界問題緊密相關,無法改變事情本質。自20世紀70年代起,菲律賓非法侵占中國南沙群島的部分島礁,包括馬歡島、費信島、中業島、南鑰島、北子島、西月島、雙黃沙洲和司令礁。菲方非法侵占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是中菲南海爭端的根源。早在2006年,中國政府就向聯合國秘書處提交了書面聲明,明確表示對涉及領土主權、海洋劃界和軍事活動等爭端,不接受《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第15部分第2節規定的任何國際司法或仲裁管轄,而菲方當前提出的仲裁事項實質上是兩國南海部分島礁主權爭端及在南海部分海域的海洋劃界問題。
  賈宇強調,從維護中菲雙邊關係和地區和平穩定的大局出發,中國一貫主張通過雙邊談判,解決領土主權和海域劃界問題;主張依據國際法,尊重歷史、尊重事實,協商處理領土和海洋權益爭端。無論是《聯合國憲章》,還是《公約》,都認同各國的自主安排,鼓勵國家之間爭端應先由當事國協議解決。菲律賓對中國的善意和剋制視而不見,得寸進尺,惡人先告狀,將爭端喬裝改扮,利用《公約》附件七下的仲裁程序,企圖將中國拖入國際仲裁。這是對中國主權的漠視和挑釁。
  中國南海研究院院長吳士存說,菲律賓提起仲裁程序的行為是對法律程序的濫用。《公約》明確規定了仲裁程序啟動的前提條件是遵循一項基本的國際法原則,即“國家同意原則”。國家對接受仲裁的同意表現在以下兩方面:一是國家可以根據《公約》授權,對特定領域的爭端作出不接受仲裁的保留。2006年我國依據《公約》的這一授權作出聲明,對於涉及領土主權、海洋劃界等爭端,中國政府不接受任何國際司法或仲裁管轄。菲律賓無視我國的聲明,將那些涉及島礁領土主權和海洋劃界的爭端提交給仲裁庭進行裁決,從而使得仲裁程序一開始就不具有合法性。二是國家可以通過事前協議主動排除國際仲裁作為爭端解決方式。2002年,包括中國和菲律賓在內的各方在《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中已承諾用談判方式解決有關南海爭議,且這一宣言已經排除了包括仲裁在內的任何其他程序的適用。由此可見,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仲裁併未滿足《公約》的相關規定,由任何第三方就此裁決,都是違背《公約》、違反國際法的行為。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所長曲星指出,菲律賓清楚地知道,所謂的仲裁結果不一定對其自身有利,也不可能對中國產生任何效力,更不可能導致海上實際控制的現狀發生任何有利於菲方的變化,但菲律賓堅持要提交仲裁,無非是出於以下幾個方面盤算:一是為了影響國際輿論,企圖爭取國際社會向中國施壓;二是為了轉移國內民眾視線,掩蓋自己在黃岩島輕率挑釁招致極大失敗的尷尬處境;三是企圖通過提起仲裁,挑起並炒熱南海爭端,從中謀取非法利益。
  國際聲音
  一切司法裁決都要以事實為依據
  澳大利亞悉尼著名法律專家帕特·麥內拉格律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20多年的律師生涯告訴我,一切司法裁決都要以事實為依據。”菲律賓近年對黃岩島提出主權要求,並向國際法庭提起訴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我研究了一下南海的歷史情況,黃岩島最早於公元1279年由中國發現,也是由中國最早於1935年命名。”
  麥內拉格說,在這整個過程中,沒有發現菲律賓的參與。他說,再來看看菲律賓的相關歷史。菲律賓從1899年到1987年的八九十年間的6個版本憲法都沒有提及南沙群島的任何島嶼屬於菲律賓版圖,而到了中國宣佈黃岩島主權62年後的1997年突然宣稱對黃岩島擁有主權。這種主張自然很荒唐。
  他說,更荒唐的是,在一些國際條約,如《1898年美西巴黎條約》、《1900年美西華盛頓條約》和《1930年英美條約》中都明確支持中國擁有對黃岩島等島嶼的主權。事實和法律都很清楚,黃岩島的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不應有什麼爭議。不管菲律賓以什麼理由來宣稱對黃岩島擁有主權,都是在挑戰法律。
  菲律賓雅典耀大學教授、中國問題專家林智聰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菲律賓提交的仲裁不會對整個南海的形勢產生大的影響。首先,中國政府並不接受也不參與仲裁,這本身就讓國際仲裁的合法性大打折扣。其次,菲律賓政府希望通過提起國際仲裁吸引更廣泛的國際註意力,尤其是希望拉攏東盟內部其他南海主權宣示國一起參與針對中國的國際仲裁,以此向中國施加壓力。但是,越南和馬來西亞等國並未同意菲律賓邀請其加入國際仲裁的請求,這讓菲律賓在南海問題上顯得更為孤立。
  林智聰還表示,菲律賓阿基諾政府的外交政策仍然是積極配合美國的重返亞太戰略,鼓勵美國在菲律賓的軍事存在,以此來對抗中國的南海領土主張,提起仲裁是菲律賓配合美國亞太戰略的重要一步,但它對於南海問題的解決和地區的和平穩定並沒有任何幫助。
  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榮譽教授卡萊爾·塞耶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判定仲裁庭對該爭端是否有管轄權將是仲裁庭面臨的最大難題。新加坡東南亞研究所高級研究員伊恩·斯多瑞對本報記者說,這通常需要花一年以上時間。由於該案涉及中國的“九段線”主張的有效性,任何裁決都不可能強制執行。
  新加坡國立大學國際法中心主任羅伯特·貝克曼對本報記者說,仲裁庭必須考慮中國對“九段線”範圍內資源的“歷史性權利”聲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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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瞭解,國際海洋法法庭創建時間短,歷史上只有極少數法律爭端訴諸國際法院或法庭得到解決,更多爭端都是通過雙邊協商得到解決。事實上,國際法院和國際海洋法法庭並沒有對“執行裁決”的標準或定義作出具體規定,也未規定當事國在不執行裁決時應如何處理。因此,即使國際海洋法法庭的裁決對中國不利,卻是無法實施的,並不能對南海爭端解決帶來決定性意義。以上種種跡象表明,菲律賓主導的這起訴訟,更像是一場自娛自樂的獨角戲,註定要以失敗收場。本組文據《人民日報》  (原標題:菲提交南海爭議國際仲裁徒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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