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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上海12月1日新媒體專電(記者黃安琪)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日公開開庭審理滬東中華造船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副書記顧逖泉涉嫌受賄案。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一分院認為,被告人顧逖泉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574萬餘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觸犯刑法,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顧逖泉,男,1959年生於上海,漢族,碩士研究生,滬東中華造船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副書記,因涉嫌受賄罪於今年5月26日被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一分院刑事拘留。6月9日,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決定,被執行逮捕。
  9月26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就本案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原標題:滬東中華造船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顧逖泉涉嫌受賄案開庭審理)
編輯: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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